从2020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大纲来看,相对于2019年来说还是有不少变化的的。那么到底有哪些变动呢?这些变动对我们考试来说又有哪些影响呢?我们今天就来探讨一下。
首先,2020年《涉税法律制度》主要变动的内容集中在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第七章民法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九章债权法律制度,第十五章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和第十九章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其中第十九章属于变化最大的章节。下面就具体分析一下每一章变化的内容。
第七章主要是以下变化:“民法基本内容”改为“民法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民法基础”改为“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第八章主要是“物权法基础”改为“物权法基本理论”。第九章主要是“了解合同的意义与特征”和“掌握典型合同的主要类型”表述调整。
第十五章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主要有以下变化:“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改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制度”。新增“掌握电子商务经营一般规则”,“掌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熟悉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新增“熟悉”。
第十九章刑事法律制度主要由以下变化:“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改为“涉税犯罪”,“渎职罪”改为“涉税职务犯罪”。第十九章主要有以下变化:删除“熟悉代理”、“了解立案”、“熟悉提起诉讼”;新增“了解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强制措施”、“熟悉审查逮捕”、“了解特别程序”。
以上就是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考试变动,针对2021年税务师备考的考生,望考生能够注重变动的章节,引起重视,认真学习,取得一个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