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基础阶段备考已正式开启,为了帮助考生快速掌握考点,中公会计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涉税服务实务》基础考点。今天要学习的考点是——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的审核。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的审核
(一)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具体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纳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6.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提示】
(1)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一并征收房产税。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要收获的好,必须耕耘的好。 2018年税务师备考从眼前的知识点开始!2018年税务师全新课程全新上线,考点考情全掌握,助你加速成为税务师!>>>立即查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