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备考宜早不宜迟,为助力大家熟知教材,中公会计网小编准备了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今天要学习的是:消费税已纳消费税扣除。
【知识点】消费税已纳消费税扣除
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扣税范围
在消费税15个税目中,除酒(葡萄酒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外,其余9个税目有扣税规定。
【提示1】除成品油外,同一税目可以扣除,不同税目不得扣除。
【提示2】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提示3】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包括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环节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提示4】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2.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例题·简答题】税务师在代理审核位于市区的某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应纳消费税情况时发现,该企业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高档化妆品100箱,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元,商品月底前已发出。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预收账款117000
要求:计算本月应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并调账(假定当月无留抵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
【答案】
(1)对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的高档化妆品,应于发出商品时缴纳消费税,并同时缴纳增值税。
应纳消费税=117000÷(1+17%)×15%=15000(元)
应纳增值税=117000÷(1+17%)×17%=17000(元)
应纳城建税及附加=(15000+17000)×(7%+3%+2%)=3840(元)
(2)调账:
①企业在商品发出时应将预收的销售款从“预收账款”账户转作产品销售收入,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预收账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②将应缴纳的消费税款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借:税金及附加 38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240
——应交教育费附加 960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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