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总额的审核
劳务收入:提供增值税劳务或服务。
(1)税法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应当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会计准则规定: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方式确认收入: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考生备考时要学会各知识点之间相互贯通,相互联系。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会不断更新,希望考生们及时积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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