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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2020-07-16 18:21:22  

我们的努力要有方向,要知道针对哪里!随着2020年税务师考试报名的开始,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在复习了。复习效率不高怎么办?2020年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内容覆盖广怎么办?中公税务师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纳税人 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1)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批发商)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征收范围 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计税依据 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销售数量
税率 11%加0.005元/支
税额计算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11%+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2)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地点 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
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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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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