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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方法

2020-07-21 16:35:48  

我们的努力要有方向,要知道针对哪里!随着2020年税务师考试报名的开始,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在复习了。复习效率不高怎么办?2020年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内容覆盖广怎么办?中公税务师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方法

1.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①按本企业均价;

②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2.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审核(了解)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 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 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建成后有偿转让的 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费用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 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预提费用 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关注中公财经税务师考试网,我们会持续为大家更新相关信息,也可以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加入税务师考试交流群领取备考资料,和更多税务师考生们一起备战税务师考试。一起来看看2020年税务师备考通手册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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