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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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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四章附加税与烟叶税
【知识点】城建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直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2)代征、代扣、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业单位,同时也要代征、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没有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由纳税单位或个人回到其所在地申报纳税。
(3)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增值税、消费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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