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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税法一》考点:税收司法

2018-08-22 16:26:49  
欢迎同学们来到中公会计税务师小黑板栏目!距2018年税务师考试已时日无多,同学们要打起精神向“钱”看,撸起袖子加油干了,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花“福”蝶还有“福”蝶效应,每天学些考试知识点,遇到考试,就不怕不怕啦!!加油哦,未来的税务师们!献给各位一篇2018税务师《税法一》考点,希望大家喜欢!!
税收司法

税收司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税收司法——审判机关对涉税案件依法行使审判权。

广义的税收司法——包括涉税案件过程中刑事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等一系列司法权力的行使。

税收司法的核心在于:谁能行使国家司法权处理涉税案件。关键点在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能否行使国家司法权力。

税收司法遵循两项原则:独立性原则;中立性原则。

【例题·单选题】税收司法概念的核心在于( )。

A.谁能行使国家司法权处理涉税案件

B.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能否行使国家司法权力

C.税务机关能否行使涉税处理权

D.涉税当事人能否享受一定的救济权

【答案】A

【例题·单选题】法院对税务案件在当事人起诉的范围内做出判决,这种“不告不理”体现了( )。

A.税收司法的独立性

B.税收司法的不作为

C.税收司法的中立性

D.税收司法的客观性

【答案】C

税收司法在教材中分为税收行政司法、税收刑事司法、税收民事司法三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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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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