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税务师
 

2018税务师《税法一》考点: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2018-08-23 18:23:24  
欢迎同学们来到中公会计税务师小黑板栏目!距2018年税务师考试已时日无多,同学们要打起精神向“钱”看,撸起袖子加油干了,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花“福”蝶还有“福”蝶效应,每天学些考试知识点,遇到考试,就不怕不怕啦!!加油哦,未来的税务师们!献给各位一篇2018税务师《税法一》考点,希望大家喜欢!!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或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归纳】

(1)从范围上看,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从大类上看不包括酒类(葡萄酒除外,教材未收录葡萄酒扣税规则)、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

(2)从规则上看,允许扣税的只涉及同一大税目中的购入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抵扣。

(3)从依据上看,按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进扣税。

(4)从方法上看,需自行计算抵扣。计算方法用的是类似会计“实地盘存制”的方法。

(5)从抵扣消费品的来源渠道看,2006年以前仅限于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自2006年,国税函〔2006〕769号规定: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老师推荐:

2018税务师《税法一》基础考点: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2018税务师《税法一》基础考点: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2018税务师《税法一》基础考点:增值税概述

2018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城建税的与增值税关系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8税务师《税法一》考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下一篇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每日精学: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税务师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和大家一起备考学习,领取2021年税务师备考资料《备考手册.pdf》 等学习资料

2021年税务师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QQ扫码
加2021年税务师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