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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知识点:税收优先权

2018-12-04 18: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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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先权

按照民法对优先权的定义,税收优先权是指当国家征税的权力与其他债权同时存在时,税款的征收原则上应优先于其他债权。《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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