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至11月8日>>>2020税务师考试时间汇总,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在复习了。复习效率不高怎么办?一起来看看2020年税务师备考通手册!税务师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税法题库,备考税务师的小伙伴们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债的转移
事项 | 具体内容 | |
1.债权转让 | 生效条件 | ①存在有效债权; ②让与人享有债权处分权; ③具有可转让性(不能是因人身权产生的债权,如抚恤金); ④应办理手续才生效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提示】自由转让+通知(债务人) |
债权让与的禁止 |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基于特定身份订立的,如赠与合同、雇用合同); ②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③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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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 的效力 |
①从权利: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禁止转让的除外。 ②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如提出债权无效、诉讼时效已过等事由的抗辩。 ③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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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务承担 | 生效条件 | ①有效债务的存在; ②具有可转移的特点; ③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④应办理手续才生效的,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
债务承担的禁止 |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移的债务。如、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别信赖产生的债务、以不作为为内容的债务 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移的债务,如、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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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的概括转移 | (1)产生:可以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也可以因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产生。 (2)主要形式:产生于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和企业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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