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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2020-08-21 11: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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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类别 情形 权利主体
1 同时履行抗辩权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双方当事人
2 先履行抗辩权 有先后履行顺序 后履行一方
3 不安抗辩权 有先后履行顺序 先履行一方
【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不安抗辩权权利主体(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如何主张权利?
(1) 理由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 中止合同履行
(3) 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4) ①应当恢复履行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②可以解除合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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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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