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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试题(11.30)

2020-11-30 11:15:33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小伙们们每天要坚持做题是很重要的,税务师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考试模拟试题,备考税务师的小伙伴们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单选题

1、2019 年 10 月 1 日,A 市税务局因为甲企业存在严重逃税行为,依法查封了甲企业的生产设备,并将该设备委托 C 公司进行保管。2019 年 10 月 4 日,由于 C 公司管理人员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造成了该设备的毁损。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A 市税务局无权委托 C 公司进行保管

B. 因查封产生的保管费用由 A 市税务局承担

C. 该设备的损失由 A 市税务局和 C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 因为甲企业违法在先,故其无权要求他人承担损害赔偿

2、根据《行政强制法》,关于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B、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的数额可以略微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C、行政机关加处罚款或滞纳金超过 30 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D、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

参考答案↓↓↓

1、【答案】B

【解析】(1)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毁损;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毁损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应当注意的是,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税务机关实施 查封、扣押时也应遵守这一规定。

2、【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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