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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试题(12.28)

2020-12-28 17:57:10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小伙们们每天要坚持做题是很重要的,税务师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考试模拟试题,备考税务师的小伙伴们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单选题

1 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 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除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 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以外,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法律后果是( )。

A. 可以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B. 以一次为限,可以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以二次为限,可以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某取得了县房产局颁发的扩大原地基和建筑面积的建房许可证,阻碍了邻居赵某 的正常通行,赵某与许某协商未果,向市房产局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 条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赵某因单位安排出差,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了行政复议

B、市房产局应当通知许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C、赵某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 起 5 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D、复议过程中,赵某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且复议机构准许的,行政复议终止

参考答案↓↓↓

1【答案】D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 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 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 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2【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终止。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本案中市房产局可以(而非“应当”)通知许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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