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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行政诉讼法

2017-11-14 18:53:39  

2017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已经结束了,备考201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已经开始。中公会计为帮助考生更好理解知识点,将持续为考生提供每日一练。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行政诉讼法,帮助大家夯实基础。

【单项选择题】

国务院某部以违法从事生产经营为由对某省某上市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处罚。该公司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公司对该部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复议机关和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若该部经复议审理后发现,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适用依据错误,可以决定变更

B.若公司在复议期间撤回复议申请,之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法院起诉该部,则复议机关和法院均不应受理

C.若公司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则该部作为复议机关应允许代理人查阅该部提出的书面答复,但是对查阅该部作出罚款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请求可以拒绝

D.若公司对国务院的裁决仍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以受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

(1)选项A: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2)选项B: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故本题中,即使撤回复议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选项C: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法律未禁止申请人将该项权利委托代理人行使;(4)选项D:国务院裁决是终局裁决,不得再申请复议,也不得再提起诉讼。

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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