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已经结束了,备考201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已经开始。中公会计为帮助考生更好理解知识点,将持续为考生提供每日一练。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普通合伙企业事务,帮助大家夯实基础。
单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不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执行的是( )。
A、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D、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权
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5)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B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