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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练习题(十一)

2018-06-04 14:50:51  

2018年税务师备考进行中,做题能巩固和强化记忆考点,是必不可少的复习手段,是备考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为加速考生备考,中公会计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练习题(十一),快点来做题吧!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不能移动或虽然可移动但移动后有损其价值的物是动产

B.不动产纠纷发生法院的专属管辖,即一律由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C.特定物在交付对方当事人之前灭失的,可以免除义务人实际交付原物的义务,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损失

D.转让原物时,孳息的收取权并没有发生转移

2.根据物权法理论,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

A.一物一权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公示、公信原则

D.合同自由原则

3.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皆可追及其物,向占有人主张权利,请求返还的效力,这体现的是( )。

A.物权的支配力

B.物权的优先力

C.物权的妨害排除力

D.物权的追及效力

二、多项选择题

1.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无效的有( )。

A.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B.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C.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D.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E.董事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2.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财务总监郝某利用职务便利,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10万元,存入其账户。该事件查明后,给公司带来很大负面影响,但A公司董事会一直没有请求郝某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于是持有A公司5%股份的股东刘某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对郝某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碍于压力明确表示拒绝。对此,股东刘某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刘某有权提起诉讼

B.刘某无权提起诉讼

C.如果刘某有权提起诉讼,应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D.如果刘某有权提起诉讼,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E.如果刘某有权提起诉讼,在情况紧急下不立即起诉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失的,刘某可以不请求监事会,直接对郝某提起诉讼

3.王某为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25%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若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又不能解决的,王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有( )。

A.公司发生严重亏损、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

B.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股东会决议,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E.股东的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的

4.2014年10月1日,甲、乙、丙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6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10万元。后因为甲、乙、丙经营理念的冲突,A公司持续2年无法召开股东会,致使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丙认为如果A公司继续存续将会使其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失,于是丙在无其他救济途径可以解决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A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如果丙没有征得甲和乙的同意,则无权提起解散A公司诉讼

B.丙的持股比例没有超过10%,无权提起解散A公司的诉讼

C.法院在没有征得甲和乙同意的情形下,不能作出解散A公司的判决

D.如果甲、乙、丙三人商议后决定解散A公司,应当依法对A公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知识点】物权的客体——物

【解析】(1)选项A:不能移动或虽然可移动但移动后有损其价值的物是不动产;(2)选项B:不动产纠纷发生法院的专属管辖,即一律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3)选项D:转让原物时,孳息的收取权一并发生转移。

2.【答案】D

【知识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选项D:合同自由原则属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答案】D

【知识点】物权的效力

【解析】选项A:物权的支配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保障物权人对标的物直接为一定行为并享受其利益的作用力;(2)选项B:物权优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优先于一般债权而行使的作用力;(3)选项C:物权妨害排除力是指的法律赋予物权的,排除他人妨害以恢复权利人对物正常支配的圆满状态的效力。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

【知识点】股东诉讼

【解析】(1)选项AB: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2)选项CDE: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答案】A,D,E

【知识点】股东诉讼

【解析】(1)选项A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CDE: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答案】B,C,D

【知识点】股东诉讼

【解析】(1)选项AE: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选项BCD: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①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4.【答案】A,B,C,E

【解析】(1)选项ABC: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股东请求解散公司。丙持有10%的表决权,可以提起诉讼,无需征得甲和乙的同意;同时,法院是否判决解散A公司也无需征得甲和乙同意;(2)选项E:解散的公司,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但公司的权利能力仅限于清算活动必要的范围内。公司清算完毕,由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法律人格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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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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