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税务师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行政诉讼证据

2018-06-07 13:39:20  

2018年税务师备考宜早不宜迟,为助力大家熟知教材,中公会计网小编准备了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今天要学习的是:行政诉讼证据。

【知识点】行政诉讼证据

1.证据种类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其中,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法定证据。

视听资料:利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存储等手段所反映出的声音、影像或其他信息

电子数据:通常是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网络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证据形式

2.证据的收集、质证和认定

3.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举证责任的含义

举证责任:是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提交证据加以证明的一种法定责任,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①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③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2)举证规则

(3)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据以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4)原告的举证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即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举证)。

梦想存于心,敢于实现,敢于挑战!各位税务师赶快奋起拼搏,为追求梦想而战吧!2018年税务师全新课程全新上线,考点考情全掌握,助你加速成为税务师!>>>立即查看

推荐阅读:

税务师证书很抢手,你还不来考吗?

2018年税务师教材变化大吗?有哪些变动?

大神分享!2018年税务师基础阶段备考策略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行政诉讼管辖
下一篇 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6-8)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税务师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和大家一起备考学习,领取2021年税务师备考资料《备考手册.pdf》 等学习资料

2021年税务师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QQ扫码
加2021年税务师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