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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2018-06-08 16:48:37  

2018年税务师考试教材变动幅度较大,考生要尽早复习,尽快熟悉教材,为助力大家熟记知识点,中公会计网小编准备了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今天要学习的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知识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1.二者的联系

2.二者的区别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审理程序不同 两审终审制 一级复议制
审理方式不同 开庭审理 以书面审理为原则,辅之实地核查、听证方式
审理依据和法律适用规则不同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参照规章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经复议案件

(1)起诉期限

(2)被告资格

【解释】(1)“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

(2)“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

(3)诉讼管辖

学习重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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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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