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考试教材变动幅度较大,考生要尽早复习,尽快熟悉教材,为助力大家熟记知识点,中公会计网小编准备了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今天要学习的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知识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1.二者的联系
2.二者的区别
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 | |
审理程序不同 | 两审终审制 | 一级复议制 |
审理方式不同 | 开庭审理 | 以书面审理为原则,辅之实地核查、听证方式 |
审理依据和法律适用规则不同 |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参照规章 |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
3.经复议案件
(1)起诉期限
(2)被告资格
【解释】(1)“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
(2)“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
(3)诉讼管辖
学习重点提示
2018年税务师备考从基础开始,基础打好了,对于以后阶段的复习是十分重要的,大家赶快学起来吧!2018年税务师全新课程全新上线,考点考情全掌握,助你加速成为税务师!>>>立即查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