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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权利主体

2018-06-11 15:33:40  

2018年税务师考试有一定的难度,要想顺利通过,须付出不懈的努力,为帮助考生尽快熟悉新教材,中公会计网小编准备了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今天要学习的是:权利主体。

【知识点】权利主体

1.自然人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解释】意思能力,是自然人对自己行为性质的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以及对自己行为后果的预见能力

(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小作业:

2.法人

法人,是民法赋予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团体。

【解释】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两者的始期与终期完全一致。

(1)法人是团体;

(2)法人是民法赋予民事权利能力的团体;

(3)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

(4)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法人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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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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