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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法律行为

2018-06-11 15:45:22  

2018年税务师考试有一定的难度,要想顺利通过,须付出不懈的努力,为帮助考生尽快熟悉新教材,中公会计网小编准备了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今天要学习的是:法律行为。

【知识点】法律行为

1.事实行为

无需表示内心意思即依法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如作品创作行为、拾得遗失物、先占、无因管理、侵权行为。

2.法律行为

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

(1)人为

(2)表意

(3)旨在发生一定民事法律效果

(4)其效果取决于法律评价(有效、无效、可变更和可撤销、效力待定)

3.无效法律行为

自始无效:自行为作出时起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知道、是否主张,法院是否确认

确定无效:不能通过补正转化为有效

4.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撤销前:有效

被撤销后:溯及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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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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