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税务师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民事责任2

2018-08-15 20:19:01  
欢迎同学们来到中公会计税务师小黑板栏目!距2018年税务师考试已时日无多,同学们要打起精神向“钱”看,撸起袖子加油干了,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花“福”蝶还有“福”蝶效应,每天学些考试知识点,遇到考试,就不怕不怕啦!!加油哦,未来的税务师们!献给各位一篇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希望大家喜欢!!

民事责任2

(一)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二)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如政府颁布禁运令);社会异常现象(如罢工)。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正当防卫

3.紧急避险

4.救助人权益的保护

《民法总则》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目的: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

后果:有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的(侵权人逃逸、无力承担责任)+受害人请求:受益人应当补偿

《民法总则》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①新设条文

②要求救助人与受助人都必须是自然人

③自愿:救助人无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

④须情势急迫

⑤法律后果:救助人免责

对“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重大损害”的——漏洞,可适用“过错侵权”来处理

小编推荐:

2018税务师《税法一》考点: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2018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减免税优惠

2018税务师《财务与会计》考点:经济业务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2018税务师《涉水服务实务》考点:职工福利费范围、财务处理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民事责任1
下一篇 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6-8)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税务师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和大家一起备考学习,领取2021年税务师备考资料《备考手册.pdf》 等学习资料

2021年税务师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QQ扫码
加2021年税务师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