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同学们来到中公会计税务师小黑板栏目!距2018年税务师考试已时日无多,同学们要打起精神向“钱”看,撸起袖子加油干了,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花“福”蝶还有“福”蝶效应,每天学些考试知识点,遇到考试,就不怕不怕啦!!加油哦,未来的税务师们!献给各位一篇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行为的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1.法律行为成立中意思表示的构成特点
单方法律行为仅由行为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构成的法律行为,例如立遗嘱、抛弃所有权
双方法律行为双方相向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可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合同
共同法律行为多方相同方向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可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合伙
2.法律行为的效果处于财产领域或身份领域
财产法律行为发生财产关系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例如物权行为、债权行为
身份法律行为发生身份关系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例如结婚、离婚、收养
3.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
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须登记
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不要求采用特定方式,当事人可自由选择行为,例如方式的法律行为菜市场买菜
4.彼此关联的法律行为相互间的依从关系
主法律行为彼此关联的法律行为中,无需相关法律行为的存在即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从法律行为彼此关联的法律行为中,须以相关法律行为的存在为前提的法律行为,例如在借贷合同与为其设立的保证合同之间,前者为主法律行为,后者为从法律行为
5.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于意思表示之外尚须交付实物
诺成法律行为(不要物法律行为)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例如买卖、租赁
实践法律行为(要物法律行为)
除意思表示外,尚须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借用、一般保管、定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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