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开始报名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大部分考生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今天中公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19银行从业考试《个人理财》考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为大家整理如下:
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考点二】物权法
(五)质押
1.动产质权基本权利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人;
债权人——质权人
2.法律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3.质权合同的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4.质权人义务
(1)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2)保管不善或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均需承担相应责任
5.权利质押
出质物 | 合同形式 | 质权设立事件 | 其他规定 |
汇票、支票、本票、 债券、存单、仓单、提单、应收账款 | 书面合同 | 有凭证: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无凭证: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
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兑现或提货 |
基金份额、股权 | 书面合同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法律规定有除外) |
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 著作权等 |
书面合同 | 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 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双方协商除外) |
另外,有些股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需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有些股权没有登记,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2019银行从业考试《个人理财》考点为大家做的整理,希望能够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最后,小编在这里也预祝大家都能够顺利通过2019年的银行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