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资产评估师
 

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第三部分第二章

2019-09-10 16:39:25  

正在备考2019年资产评估师的考生,对于全书的知识点是否做好梳理了呢?下面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第三部分第二章:物权法律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二章 物权法律制度

一、 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物权取得、不动产登记、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法律规定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物权法律制度解决物权取得、归属、用益、担保等问题的能力。

二、 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掌握的内容

1. 不动产登记的效力和证明文件。

2.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规定。

3. 所有权的取得、行使和消灭规定。

4. 抵押权的设立、效力和实现规定。

5. 质权的设立、效力和实现规定。

(二)熟悉的内容

1. 不动产登记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2. 动产交付的形态。

3.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的客体与权利行使规定。

4.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规定。

5. 征收征用规定。

6.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规定。

7.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规定。

8. 担保物权及其特点的规定。

(三)了解的内容

1. 特殊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2. 非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规定。

3. 所有权取得的类型。

4. 担保合同的规定。

5. 担保物权担保范围、消灭的规定。

以上是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产评估师备考资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小编将持续更新2019年资产评估师相关知识。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第三部分第一章
下一篇 2021年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第5章第5节随堂练习题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2021年资产评估师备考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2021年资产评估师《备考手册.pdf》等

2021年资产评估师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2021年资产评估师备考交流群
2021年资产评估师备考交流群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