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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资产评估基础知识点: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及要求(3)

2021-04-15 15:47:52  

2021年资产评估师备考已经开始啦!相信大部分计划报考资产评估资格考试的同学们,已正式进入备考状态。没有付出的汗水,就没有收获的泪水。中公资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资产评估基础知识点: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及要求(3),速来学习吧!

资产评估基础科目考试特点:

《资产评估基础》这一科目主要内容是与资产评估相关的理论基础、法律法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报告与档案、职业道德等,考试对知识点的覆盖较全,教材中的每个知识点都可能单独成为一个小考点,但整体难度不大,所以在日常学习中要注意夯实基础、全面学习。

资产评估基础知识点学习:

【考点】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及要求(3)

【考点坐标】第五章-第二节-明确业务基本事顶

【中公教育划重点】

(1) 一揽子评估业务举例:某客户拟先将某标的企业进行增资扩股,再剥离其中与亏损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最后将标的企业剥离后的资产整体注入某公司。这三个经济行为的目的并不一样,基准日也有差异,但拟委托同一个机构开展资产评估服务。

委托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在一个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对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服务进行一揽子安排。

(2) 评估服务费总额或者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①评估服务费由评估机构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可以约定为服务费总额,也可以约定为支付标准。支付标准通常适用于按提供服务时间收取费用的情形,例如,约定参与资产评估项目的相关级别人员的单位工时收费标准,最后按确认的服务工时结算。

②评估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特征、委托人信用等因素,约定委托人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评估服务费。

③评估服务费的支付不应当与委托人经济行为是否完成相联系。

不能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约定对应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不进行评估、约定不履行现场调查等必要的评估程序、约定随意指定(或舍弃适用的)评估方法、指定评估结果等。避免评估委托合同成为资产评估机构不遵循评估法规的依据。

订立评估委托合同时尚未明确的内容,评估委托合同签约方可以采取订立补充合同或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作出后续约定。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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