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关于申报全省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通知表示:2021年1月19日-2月26日期间,符合中注协、中评协现行继续教育制度规定申请条件的有关执业机构,可自愿申请浙江省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更多详情,请随中公资产评估师小编一起阅读以下全文吧!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申报全省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现行《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现将申报全省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中注协、中评协现行继续教育制度规定申请条件的有关执业机构,可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月19日起,至2月26日止。
三、申报材料
(一)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机构在省注协注册(登记)的执业会员名单;
(二)本机构2020年度利润表;
(三)本机构内部培训制度;
(四)本机构2021年内部培训计划;
(五)拟承担内部培训任务的师资、场地和设施。
请将上述申报材料及时邮寄至省注协考试培训一部,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301室,联系人:柴剑飞,联系电话:0571-85179580。
四、审核程序
(一)由省注协秘书处初步审核申报材料;
(二)向行业有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执业机构核实相关情况;
(三)提交省注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
五、发布结果
经省注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批准,印发最终确认的具备2021年内部培训资格的执业机构名单。
六、完成报备
由省注协秘书处将具备2021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执业机构名单,分别向中注协、中评协完成报备工作。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月15日
原标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申报全省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icpa.org.cn/NewsTrends/Announcement/4755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