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会计人员建账大忌——会计凭证相关附件不齐全
很多人一直认为,只要报销费用的记账凭证后附有发票,支付的该笔费用税前扣除和抵扣就可以了。其实从新的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不难看出,发票虽然是重要的扣除凭证,但并不是唯一的扣除凭证,税务越来越看重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相关性以及关联性。因此,会计实操小编在这里要再次提醒各位会计人员,会计凭证若是相关附件不齐全,将是会计人员建账的大忌!
问题二:个体户一定要建账报税吗?相关规定是什么?
个体户除了按规定记账,还要在征期结束前进行纳税申报,具体规定如下: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征管法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两条法规清楚的说明:领取了营业执照在15天内,无论是否经营,开不开票,都要设置账簿,都必须要记账,都要报税!否则,不记账也不报税,并且还超过6个月都未经营的,将被列入非正常用户……
问题三:应付账款小于开票金额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万事开头难,对于新晋会计来讲,写分录是基本功,各类教材都有涉及,反而是不怕,但是说到建账许多人就有点蒙圈了。那么,应付账款小于开票金额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四:企业可以“白条”入账吗?
问:企业可以“白条”入账吗?答:小金额的白条入账是可以的,具体规定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8年第28号公告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中规定: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问题五: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怎么做账务处理?
经营性租赁由租入方支付租金,是一种临时租赁方式,经营性租赁对于出租方而言,可以按时收回本息,对于租入方而言,租入设备可视作自有固定资产,按月进行计提折旧,没付款则可冲减利润。
问题六:企业计提工资怎么做账?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怎么做账?
企业计提工资怎么做账?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怎么做账?(1)计提工资时:借:管理费用--工资;制造费用-工资;销售费用-工资;生产成本-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