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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计有什么用?可以解决我们日常生活中哪些问题?

2020-12-29 14:51:52  

很多同学在第一次接触会计的时候总觉得学会计的人冷冰冰的,每天和钱打交道,都掉进钱眼里了。其实呢,会计从业者是每天与钱打交道不假,但是学习会计学,更多的是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条例,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更好的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这一点在会计实操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今天老师就来给大家列举三个现实中常遇到的事例及解决办法:

收到电子专用发票如何处理?要注意点什么?

由于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如今电子发票也与纸质发票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那么收到电子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理?需要注意点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电子专用发票跟纸质发票一样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也可以用于抵扣,其处理和收到纸质发票并没有本质区别,但是电子专用发票与纸质专用发票还是有一定区别的,纸质专用发票需要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才是有效的,但电子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的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因此电子专用发票是没有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的,因此,我们收到电子专用发票之后是不能通过看有无发票专用章来确定该电子发票的真伪,所以在收到电子专用发票之后应该注意验证专用发票的真伪。

那么如何验证呢?我们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来查验,打开网页找到相关下载栏目下载OFD阅读器,之后用OFD打开发票,移动鼠标到“税务机关监制章”,点击右键,出现验证、属性选项,选择验证就显示出发票的真伪了。

总之,万变不离其中,不管是取得电子专用发票还是纸质专用发票都要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规定即可。

价值多少的“资产”可以称之为固定资产?

在平时会计核算工作中,对于常规性资产的入账科目是相对方便区分的,但是对于金额较小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反而是很多会计人是难以确认的。所以我们今天按照准则规定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区分两者之间的区别, 在原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具体价值判断标准。如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这就是很多会计人口中说20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所以大家可以发现,对于老《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确有此规定,但是现在老准则已经不适用了,所以我们一起来看看新准则的规定。

新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较高。

《新准则》只是强调“单位价值较高”,但是并没有具体给出价值入账标准,并更加突出了固定资产的持有目的和实物形态特征。因此对于目前的条件来看,对于一个资产是否归属于固定资产还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比如办公桌和椅子按照以前准则规定明显不能算是固定资产,但如果如此计量对于学校、教学机构等核算主体会显得有失公允。

了解了固定资产的确认依据后,我们再来看看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具有价值低、使用年限短、品种数量多、更新快、增添频繁等特点。凡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或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下的物资设备,列为低值易耗品。比如常见的扳手、千斤顶、模具等。

相信各位同学对于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入账依据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那感觉去检查一下自己之前有没有出现核算的差错吧。

父子之间赠与房屋需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有一种情形会经常发生,就是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屋,那在这项赠与行为中,我们要不停的跟税务局去打交道。所以,清楚的掌握其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尤其重要。今天我们就以父子之间的房屋赠与为例,来了解一下赠与方与受赠方各自要交哪些税。假设父亲大王把自己的房子赠给了他的儿子小王,在这项行为中,小王大王各自要交哪些税呢?

对于大王(赠与方)来说:

1.增值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不动产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增值税是要负担的,只不过基于税收优惠,大王不用交一分钱。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屋赠与业务涉及的征免情况与增值税一致。所以大王也对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也免征了。

3.土地增值税: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所以大王不用交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房屋赠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所以大王需要交印花税。

对于小王(受赠方)来说:

1.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小王无偿受赠房屋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2.契税:应按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缴纳契税,税率为3%-5%。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所以小王需要负担契税。

3.印花税:房屋赠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所以,小王也要交印花税。

综上所述,对于父子之间赠与房屋来说,赠与方需要交印花税,而受赠方除了交印花税之外,还需要交契税。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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