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公司设置会计科目应该遵循三个原则,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指的是设置的会计科目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统一的会计制度也时常调整,新成立的公司应该按照财政部根据最新的会计制度调整的会计科目表来设置一级科目,一级科目名称不能随意改动。比如,应收账款科目只能设置为应收账款,不能根据口头习惯改成应收货款。
相关性原则指的是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因为在财政部颁发的会计科目表中有一些与新成立公司所在行业并不相关的科目,所以在设置会计科目时,只需要挑选与本行业相关的一级科目设置即可。比如,工程类企业特有的科目,如在建工程、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在制造业企业中可能不会涉及,那么如果新成立的公司属于制造行业,且没有自行建造的业务,那么在设置会计科目时就可以不用设置这三个科目。
实用性原则指的是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必须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也就是二级科目的设置可以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业务,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可理解性的要求下自行设置。比如,公司的有一个客户是乙公司,欠公司货款,则可以在应收账款科目下设置乙公司这个二级科目用以表示乙公司应还的欠款。
总的来说新成立的公司设置的会计科目在合法的前提下应该满足自身管理和经营的要求,也要尽量的通俗易懂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并且要及时根据会计制度的改革去更新,以备满足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查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