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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2019中级经济师知识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19-09-19 15: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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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2019中级经济师知识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注意不同结算方式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尤其注意赊销和分期收款、预收货款、委托他人代销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1.赊销和分期收款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预收货款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委托他人代销货物

收到代销清单,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三者中较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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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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