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备考已经开始啦!相信大部分计划报考中级经济师资格考试的同学们,已正式进入备考状态。没有付出的汗水,就没有收获的泪水。中公经济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重要知识点:债券市场(3),速来学习吧!
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重要知识点
债券市场(3)
知识点 >>
债券市场层次
1. 银行间市场
银行间市场是债券市场的主佐,债券存量和债券交易量占90%左右。
交易品种:现券交易、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远期交易等。
债券发行机构:财政部、政策性银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国际开发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等。
2. 交易所市场
由各类社会投资者参与的零售市场,实行净额结算。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为一级托管人,开立代理总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为二级托管人,记录投资者账户,二者无直接权责关系。
交易所交易结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交易品种:现券交易、质押式回购和融资融券。
2010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准启动上 市商业银行进入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进行交易O
3.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是指银行通过营业网点(含电子银行系统)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 并办理相关托管与结算等业务的市场。它可以补充债券市场,为零售市场。
承办银行日终需将余额变动数据传给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同时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为柜台投资人提供余额查询服务。
交易品种:现券交易。
2014年3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4〕第3号》,将商业 银行柜台债券业务品种由记账式国债扩大至国家开发银行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和中国铁 路总公司债券等政府支持机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