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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2020-11-10 13:44:35  

8月18日,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通知表示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经济师考生需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中公经济师小编整理了公告原文,建议河南经济师考生仔细阅读。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8日

全国2020年经济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汇总

以上就是[转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已知2020河南级经济师准考证打印时间是11月13日-11月20日,以防错过打印入口开通时间,建议考生点击预约 >>准考证打印提醒服务,同时欢迎大家加入中公经济师备考交流群(QQ:627499953)

原标题: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http://www.hnrsks.com/LinkPage/TpNewnr.aspx?state=1&Id=4859

来源: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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