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中《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这一科涉及到三种题型: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其中案例分析题是不定项选择题,是相对比较难的一部分,而且常常在税收部分出题,喜欢考查各种税的计算和优惠政策。
有一句话说,得“税收”者得专科课,也就是说税收部分的题目都写对了,那一定可以考过专业课,接下来小编和大家一起来总结一下税收部分的高频考点。
一、税收部分考试特点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中一共是十三章,其中第三章到第八章是税收部分。从重要性来看:近三年税收部分考查的平均分数约97分,占总体的比重约为70%;从考试特点来看:出题比较灵活,考查内容比较广泛,各个章节均有所涉及;从考试难度来看:复习起来比较费劲的主要是案例分析题,涉及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其他税收制度和纳税检查这四部分的内容,且是不定项选择题,错选不得分,少选时每一个选项得0.5分。
二、税收部分高频考点
我们通过一个表格,看看中级税收的高频考点吧。
章节 | 考点 |
第三章— 税收理论 |
税收原则理论的形成+现代税收原则+税法的渊源+税制要素+税收负担的衡量指标+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税收协定范本 |
第四章— 货物和劳务 制度 |
增值税—— 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征税范围:销售或进口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税率:13%——大部分货物+劳务+动产租赁;9%——部分服务(交、邮、基、建、不租、不销、转土)+“精神粮食”+二甲醚;6%——增、生、金、现、转无形;0——出口;3%或5%——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特殊业务。 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或者当期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增值税的减免 |
消费税—— 税目:对身体有害(烟酒)、污染环境(鞭炮烟火、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不可再生/替代的稀缺资源(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奢侈品(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高尔夫球、游艇、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计算: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白酒、卷烟)。 组成计税价格:自产自用应税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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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税率:进口货物税率 计算: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货价+境外运费+境外保险费±调整项目;保险费=(货价+运费)×3‰ 税收优惠+征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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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所得税制度 |
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税率:居民企业(25%+20%+15%),非居民企业(25%+10%)。 征税对象:收入的确认、税前扣除项目。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或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 |
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按月/次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扣除项目: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其他收入: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公益性捐赠扣除。 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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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其他税收 制度 |
房产税—— 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房产承典人、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不包括农村。 税率:从价计征1.2%,从租计征12%,个人出租住房4%,向个人出租居住用4%。 计算: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或者4%)。 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
契税—— 纳税人:产权承受人(法定继承不纳契税)。 计税依据: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税率。 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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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 征税范围:车辆、船舶。 计算: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当月起)。 法定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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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计税依据: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作为计税依据。 扣除方法: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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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使用人、代管人、实际使用人、共有人、直接承租人(特殊的)。 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征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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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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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征税范围: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存量房地产的买卖。 计算:增值额=不含税收入-扣除项目。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根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速算扣除系数。 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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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纳税人: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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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纳税人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两税”。 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征收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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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支付价款×20%。实际支付价款=烟叶收购金额×(1+10%),10%为价外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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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吨税—— 纳税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 计算: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率(元)。 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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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 计算: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实际产生的工业噪声-国家规定的工业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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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税务管理 |
税务登记管理、账簿与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方式、纳税担保、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税收控制管理。 |
第八章—— 纳税检查 |
纳税检查的范围、基本方法。 增值税的检查、所得税的检查。 |
好了,小编就先和大家总结这么多吧,大家可以根据表格里面的内容梳理自己的知识结构了,最后,祝各位考生都能顺利拿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