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考试大纲已公布,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中级会计师考试内容,小编整理了2021年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二节保险法律制度
一、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一)保险的概念及分类
1.保险的概念
2.保险的本质
3.保险的构成要素
(1)可保危险的存在
(2)以多数人参加保险并建立基金为基础。
(3)以损失赔付为目的
4.保险的分类
(二)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1)告知
(2)保证
(3)弃权与禁止反言
2.保险利益原则
3.损失补偿原则
4.近因原则
二、保险业与保险业监管
(一)保险公司
1.保险公司的设立
2.保险公司的变更
3.保险公司的终止
4.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5.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制
(二)保险代理人
(三)保险经纪人
对保险经纪人的规定与理解
(四)保险监管机构
1.保险业监管机构
2.主要监管职责
三、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
1.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3.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4.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
5.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分类
(三)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投保人
(2)保险人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被保险人
(2)受益人
(四)保险合的
(五)保险合同的条款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期间
6.保险金额
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六)保险合同的形式
1.保险单
2.保险凭证
3.暂保单
4.投保单
5.其他书面形式
(七)保险合同的履行
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1)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2)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3)保险事故发生后的通知义务
(4)接受保险人检查,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
(5)积极施救义务
2.保险人的义务
(1)给付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的义务
(2)支付其他合理、必要费用的义务
3.索赔
(1)索赔的时效
(2)索赔的程序
4.理赔
(八)保险合同的变更
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变更
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3.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
(九)保险合同的解除
1.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
2.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
3.当事人不得解除的保险合同
(十)财产保险合同中的特殊制度
1.重复保险的分摊制度
2.物上代位制度
3.代位求偿制度
(1)代位求偿的概念
(2)代位求偿的成立要件
(3)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十一)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
1.迟交宽限条款
2.中止、复效条款
3.不丧失价值条款
4.误告年龄条款
5.自杀条款
以上就是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各位同学一定要抓紧时间备考,争取2021年一次性拿下中级会计证书!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大纲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本站。中级会计考试网不仅向大家提供考试资讯,更有中级会计师培训课程。点击加入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