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考试大纲已公布,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中级会计师考试内容,小编整理了2021年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二)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3.第三人代替履行的合同
二、抗辩权的行使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二)后履行抗辩权
1.后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
2.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三)不安抗辩权
1.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
2.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情形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1)中止履行
(2)解除合同
三、保全措施
(一)代位权
1.代位权的概念
2.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3.代位权的行使与效力
(二)撤销权
1.撤销权的概念
2.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3.撤销权的行使与效力
以上就是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各位同学一定要抓紧时间备考,争取2021年一次性拿下中级会计证书!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大纲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本站。中级会计考试网不仅向大家提供考试资讯,更有中级会计师培训课程。点击加入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