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白山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生个人防疫要求的通知
为全面做好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白山市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实际,对参加考试考生提出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1、考生本人在微信“吉事办”小程序所申领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考前7日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不得使用新冠肺炎相关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所有参加考试人员现场如实填写《吉林省报名参加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人员个人防疫承诺书》(附件一)。
附件一:
吉林省报名参加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人员个人防疫承诺书
本人承诺将如实填报以下事项:
1. 本人近期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是 否
2. 是否与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是 否
3. 本人过去14天是否有体温高于37.3℃的情况?是 否
4. 提供的“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是否为本人实名认证的?是 否
5. 请如实填写近14天所在省、市、县(区)
日 期 | 所在地区 |
月 日 - 月 日 | 省 市 区(县) |
月 日 - 月 日 | 省 市 区(县) |
月 日 - 月 日 | 省 市 区(县) |
(如果所去地区较多,可在表格后继续添加填写)
本人承诺:我对以上所填报事项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因隐瞒病情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等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承诺人:
年 月 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白山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生个人防疫要求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czj.cbs.gov.cn/sy/kjfwzl/202008/t20200805_624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