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全国中级职称证书和2018年部分后审初级职称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所需证明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取证时只发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3、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
4、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领取地点及时间
工作日内到报名点领证
报名点 |
地址 |
领证时间2020年 |
联系电话 |
广陵区 (生态科技新城) |
四望亭路40号财政局一楼大厅领 | 4月20日-5月20日 9:00-11:30 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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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 (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
百祥路35号邗江行政审批局二楼財政窗口(24号) | 8:30-11:45 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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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 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907室 | 4月20日-5月20日 9:00-11:30 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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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
(化工园区) |
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 | 4月20日-5月20日 8:30-11:30 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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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 | 泰山路357号财政局二楼会计监督管理科 | 4月20日-5月20日 9:00-11:30 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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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 | 苏中中路555号宝应县财政局302室 | 4月20日-5月20日 9:00-11:30 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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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 | 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楼204室 | 4月20日-5月20日 8:30-11:30 14:30-17:30 |
扬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8日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czj.yangzhou.gov.cn/yzczjx/kjzyjszgr/202004/9e6172aa7af7485183f7703b02370b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