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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平考区专业技术人员补办资格证书和存档表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市补办资格证书和存档表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资格证书和存档表受理范围
1、四平职称考试中心只受理本机构发放的资格证书和存档表的补办业务。非本机构发放的,一律不受理。
2、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不在补办之列。
3、因个人原因在考试报名环节错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级别和专业等信息的,不在补办之列。
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再补发。2010年(含)以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存档表补办工作,由财政相关部门负责。
5、2011年(含)以后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学士专业)及存档表补办工作,由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
6、因意外原因,造成资格证书、存档表污损无法使用或遗失的,应予受理。
7、对于国家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考试,不再受理相应的证书补发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开具成绩证明。
二、补办资格证书和存档表办法
考生可根据自身需求通过现场提交补办材料或通过邮箱提交补办材料原件扫描件进行申请,考生自愿选择办理方式。职称考试中心每月月初星期一至星期三现场受理补办业务,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考生补办的证书或存档表可以自取或者邮寄送达,考生自愿选择领取方式。如需邮寄,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平人社”证书邮寄有关流程,邮寄采取到付方式。
四平市职称考试中心补证咨电话:0434-3253310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人力资源市场5楼
邮箱地址: spzkb3253310@163.com
三、所需材料
(一)补办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补证事宜,并提交以下材料(均须原件):
1、本人填写的《补办资格证书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申请表》由考生所在(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办理。
2、《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存档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3、以证书管理号或证件号码(无管理号情况下)和姓名命名的与纸质照片同版的电子照片1张,电子照片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电子照片需当事人存盘自带。
(二)补办资格考试存档表所需材料
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补表事宜,并提交以下材料(均须原件):
1、本人填写的补办《考试合格人员存档表》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均由当事人所在(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办理。填写完整的《考试合格人员存档表(补办)》(见附件3)一式一份。
2、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证审核后退还本人)。
3、申请补办资格考试报名表的,现统一补办存档表,原资格考试存报名表不再补办。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申请考生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或信息不完整的,人事考试机构一律不受理。
2、补办资格证书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依据相关规定上报国家相关部委;补办存档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待国家补办证书到省并制作完毕后,连同申请补办的存档表一并发至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由四平人事考试机构电话通知补证(表)人员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补办的资格证书或存档表。
3、如发现利用补办资格证书或存档表之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存档表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按人社部31号令严肃查处。
4、补办资格证书和存档表,不收取任何费用。
5、考生可以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
温馨提示:热点问题解答---证书管理---关于补办资格证书和存档用《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关工作的通知,下载申请表(附件1、2、3)。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月
原标题:关于四平考区专业技术人员补办资格证书和存档表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hrss.siping.gov.cn/gg/202103/t20210301_558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