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遗失补办须知
1、考生如遗失资格合格证书,须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考试时间、证书编号、级别专业。如需查询合格证书编号,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南京市财政局证书管理部门查询。
2、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证书补办申请表、刊登遗失启示的报纸原件(整版报纸)向市财政局证书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3、证书补办申请表由考生签字、市财政局证书管理部门信息确认盖章后一式两份,原件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原件交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楼)登记补办证书,复印件由市财政局证书管理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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