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8年4月25日至6月30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
二、发放地点及联系电话
葫芦岛新区劳动大厦主楼8楼804,电话。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本人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能证明本人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相关材料(人事档案、劳动合同或者会计凭证每年3本)。
(二)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红蓝底不限) 一寸1张。
(三)本人因故不能领取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上述材料代为领取。
原标题:关于葫芦岛市2017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公会计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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