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21日起在办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需出示代领者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未带齐证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见附件)
原标题:【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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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公会计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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