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上年在我市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怎么报名?
答:我市老考生须重新网上注册,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特别提示: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不能改变。
7. 2020年已在外考区参加中级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今年能否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答:符合2021年我市报名条件的,今年可在本市报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此类考生2021年通过了全部科目考试,只能在本市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8.考试属地化管理有何具体要求?
答: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1)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报名点报名。(2)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报名点报名。
9.今年考试地点是如何安排的?
答:全市统一编排考场确定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全市各报名点只负责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给合格考生发证。
10.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有何要求?什么是第二学士学位?其双学位有何不同?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相应级别的学历或学位要求。
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一般为二年,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由学校发放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
通常所称的“双学位”有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等学位授予形式。“双学位”不等同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根据本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双学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按照“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相应条件要求执行。
11.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
答: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的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即2021年12月31日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12.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何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才能报考今年的中级资格考试?
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入学前未曾从事会计工作),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最晚的毕业时间(见下表)。同时全日制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
全日制学历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时间要求 |
大专 | 2016年12月31日前 |
本科或学士学位 | 2017年12月31日前 |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2019年12月31日前 |
硕士学位 | 2020年12月31日前 |
博士学位 | 无年限要求 |
报名时学历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取得相应学历前已从事会计工作可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但其以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在校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13.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有何要求?
答:对该类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