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3-3)

2017-03-03 15:01:32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9月9日—10日举行,共两个批次。中公会计考试网为帮助备考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同学们轻松备考,特推出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获取更多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资讯等信息可点击加入>>>中级会计职称交流群:459342732 ,群内会发布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信息。

单选题

1、甲、乙、丙经营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由甲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后来乙擅自代表合伙企业与A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如无其他违法情节,则对该合同的处理应当是(  )。

A、如果A企业不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应履行该合同,乙应承担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B、如果A企业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无效,甲向A企业负合同无效责任

C、无论A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有效,合伙企业履行合同,甲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D、无论A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无效,乙向A企业负合同无效责任

2、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下列关于甲能否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B、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C、甲如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就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D、甲只要具有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及解析

1、【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合同有效,是乙的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意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同乙对合伙企业的赔偿关系是两个法律关系,应当分别处理,不可混淆。

【该题针对“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

【该题针对“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知识点进行考核】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备考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可以点击加入>>>中级会计职称交流群:459342732,群内会提醒大家进行报名,同时群内还会0元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试题等资料。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会计

来源: 中公会计网

上一篇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3-2)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19)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