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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6-16)

2017-06-16 10:40:01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9月9日—10日举行,共两个批次,目前距离考试时间还有84天中公会计为帮助备考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同学们轻松备考,特推出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获取更多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资讯等信息可点击加入>>>【2017中级会计120天冲刺】:473773948 ,群内会发布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信息。

单选题

1、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2:2:2。现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经过协商后也无法确定,亦无法确定二人的实缴出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如何分配(  )。

A、全部利润还按2:2的比例分配,剩余的部分作为企业的基金

B、全部利润的40%按3:1的比例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C、全部利润按二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D、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2、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合伙人甲和乙承接一项审计业务后,因与客户串通作假账被处以罚款。对此罚款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B、由甲和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C、由甲和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D、由甲和乙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及解析

1、【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该题针对“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该题针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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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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