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6-21)

2017-06-21 09:42:18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9月9日—10日举行,共两个批次,目前距离考试时间还有79天中公会计为帮助备考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同学们轻松备考,特推出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获取更多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资讯等信息可点击加入>>>【2017中级会计120天冲刺】:473773948 ,群内会发布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信息。

多选题

1.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那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B、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

C、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

D、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

2.根据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说法正确的有(  )。

A、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B、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C、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D、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答案及解析

1.【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故A、B项正确。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故C项错误。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向合伙人以外的人出质,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一致同意的,该出质行为无效,但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D项错误。

【该题针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和性质”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以上的说法均正确。

【该题针对“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冲刺120天

您可以点击加入>>>【2017中级会计120天冲刺】:473773948,群内会不定时发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资料,群主还会每天督促大家学习,发送每日一练相关试题,助力学员备考2017年会计中级职称考试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会计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6-20)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19)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