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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6-2)

2021-06-02 09:12:09  

《经济法》单选题

1.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向乙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在提示承兑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了丙,后因货物质量问题甲乙双方解除了买卖合同,下列说法项正确的是( )。

A.汇票效力随之消灭

B.丙不享有汇票权利

C.银行可以该汇票无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由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D.承兑银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不能以甲乙之间买卖合同已解除为由对抗丙

2.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票据,由于甲公司的财务人员疏忽未在票据上盖章,只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便交给了乙公司,乙公司取得票据后未加检查即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项正确的是( )。

A.丙公司有权要求付款人支付票款

B.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进行追索

C.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进行追索

D.丙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更换其他的支付方式

3.甲签发一张票据给乙,乙将其背书转让给赵某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赵某因患精神疾病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后赵某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丙,票据到期丙提示付款被拒绝,则下列说法中项正确的是( )。

A.丙可以向甲追索

B.丙可以向乙追索

C.丙可以向赵某追索

D.丙不享有票据权利

4.甲公司将自己持有的一张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但只在背书人栏签章并未在被背书人栏记载乙公司的名称,乙公司发现后自己将公司名称填入被背书人栏,则该项行为( )。

A.无效

B.有效

C.经甲公司追认后有效

D.属于侵权行为

5.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背书的说法中项错误的是( )。

A.使用粘单的背书人均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B.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C.非经背书转让,持票人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D.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参考答案

1.【答案】D。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基础关系。票据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作用。A项,汇票有效。B项,丙享有票据权利。C项,银行不得无理由拒绝付款。

2.【答案】D。解析:

本题考核出票。(1)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2)票据关系因一定原因失效,不影响基础关系的效力。A、B、C项,因为票据无效,因此丙公司不具有票据权利,不得行使票据权利。

3.【答案】D。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票据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故丙不享有票据权利。A、B、C项,因丙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不得向前手追索。

4.【答案】B。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背书。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同等法律效力。

5.【答案】A。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背书。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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