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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7-7)

2021-07-07 09:42:35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帮助大家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小编特地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赶快来看看吧!

《经济法》练习题

1.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必须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B.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就不得留置

C.留置权人有收取留置财产所生孳息的权利

D.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2.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自有的奔驰轿车一辆作抵押,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其后,甲发生一场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故障,送至丙处修理,因无力支付修理费而被留置。下列各项中,观点正确的是( )。

A.乙的抵押权优先受偿

B.丙的留置权优先受偿

C.抵押权和留置权按比例受偿

D.因留置物的价值高于修理费,丙不能行使留置权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定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三倍返还定金

B.定金可以口头形式约定

C.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D.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

4.下列关于定金合同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B.定金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C.定金合同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D.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5.陈某向王某购买货物,价款为100万元,合同签订后,陈某向王某支付了20万元作为定金。交货期限届满后,因为第三方供货迟延,致使王某只向陈某支付了一半的货物,陈某故主张适用定金罚则,要求王某承担定金责任,王某不同意。下列关于是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表述中,符合担保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不适用定金罚则,因为是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

B.不适用定金罚则,因为王某已经履行了部分债务

C.适用定金罚则,王某应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D.因为王某未完全履行合同,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参考答案

1.【答案】A。解析: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2.【答案】B。解析:留置权人在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故B项正确。

3.【答案】C。解析:(1)A项,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B项,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2)D项,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答案】B。解析: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5.【答案】D。解析:(1)因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2)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3)王某首先应向陈某返还20万元,再承担10万元的定金责任。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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