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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2-31)

2021-12-31 14:12:51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已经结束了,大家考的怎么样?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帮助大家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小编特地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赶快来看看吧!

《经济法》练习题

1.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2.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当事人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自愿履行了义务后,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恢复原状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

3.下列请求权中,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是( )。

A.排除妨碍请求权

B.支付赡养费请求权

C.消除危险请求权

D.支付房屋租金请求权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是( )。

A.法定代理人死亡

B.权利人提起诉讼

C.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D.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5.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 )。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参考答案

1.【答案】B。解析:A、C、D项都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2.【答案】B。解析:(1)A项不符合,诉讼时效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2)B项符合,C项不符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履行自愿,但履行之后不得反悔);(3)D项不符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

3.【答案】D。解析: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4.【答案】A。解析:A项: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死亡的,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

5.【答案】D。解析: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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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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