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3-2)

2022-03-02 09:29:22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已经结束了,大家考的怎么样?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帮助大家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小编特地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赶快来看看吧!

《经济法》练习题

1.根据《公司法》,下列情形中,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

A.在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该公司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况下,股东会会议决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股东会会议决议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者公司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C.股东会会议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D.股东会会议决议减少注册资本

2.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后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丙就此事书面通知甲和乙征求意见。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规定的有( )。

A.如果甲和乙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视为不同意转让

B.如果甲、乙均不同意转让,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全部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丙可以将出资转让给丁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特定事项作出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下列属于该特定事项的有( )。

A.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B.公司合并、分立的

C.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对于上述两种方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B.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其发行新股之前,公司的全部股东都是设立公司的发起人

C.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D.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股份只能向特定对象募集

5.下列关于创立大会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B.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可以对该股份另行募集

C.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D.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发起人、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参考答案

1.【答案】AB。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答案】BD。解析:(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答案】BCD。解析: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C项: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B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D项: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4.【答案】ABC。解析: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5.【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D项,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不包括发起人。

更多关于中级会计练习题相关的内容,可以点击下方链接咨询:<<< 点我咨询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3-2)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考试信息相关的内容,大家可以加入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交流群,与更多的小伙伴一起备考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3-1)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19)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